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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地被占港府为业主撑腰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15

小区公地被占港府为业主撑腰

在香港,一些开发商要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公共契约,在其开发的私人小区内辟出地方给公众休憩。但长期以来,不少小区把公共休憩空间当做私人地方,拒向公众开放。这一问题最近在香港被炒得沸沸扬扬。

原因是铜锣湾时代广场,早前先是有市民投诉其在广场内的公地休息时遭保安驱赶,接着更被揭发把广场内的公共休憩空间用做展览和星巴克咖啡厅,开发商从中收租谋利。这让时代广场成了公众批判焦点。

对时代广场的问题,香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昨日高调表态:政府已经向开发商去信,要求尽快提交场地出租资料,以便研究开发商是否违约,然后才决定是否开展法律行动。她强调,公共契约仅允许开发商在公共休憩空间收取必要的水电费,而不可谋利。她又呼吁市民,如果使用公共休憩空间受阻,可向局方投诉,局方会认真跟进。

类似的情况,发生在邻近深圳,就是另一番景象。港商李伟波名下的均安公司以大业主之名,将罗湖名都大厦的公共骑楼略加装修,便出租给商铺和?逸酒店作经营用途。尽管一众小业主有设计图纸为证,向多个政府部门力陈骑楼属于公地,结果却如皮球般在各部门之间被踢来踢去,始终无人“接球”。媒体对此事多次报道,但有关方面地照占,租照收,大有50年不变之势。而政府部门也是一片沉默,没有人受理投诉,没有人向小业主释疑,也没有人告诉广大市民倘若公地被占,该由谁负责。

虽隔一条河,差别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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