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第一次物业管理法律服务培训讲座的通知
粤物协通字[2017]20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会员单位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广东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本会特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单位)律师联合举办法律服务培训讲座,欢迎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会员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每单位限报两人;
二、活动时间、地点
(一)2017年5月25日(周四),报到时间:13:30-14:00,活动举行时间:14:00-17:00。
(二)广州大厦2楼五羊厅,地址:广州越秀区北京路374号,酒店电话:(020)83189888;
三、培训内容
(一)物业服务的特征;
(二)物业服务十大常见法律问题;
1. 免费代收快递丢失,物业公司要担责吗?
2.物管费调整应如何操作?
3.物业公司能否以业主欠费为由停水停电?
4.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公布欠费业主的名字、房号是否构成侵权?
5.物业公司能否禁止封闭阳台?
6.物业公司能否锁车?
7.未在规定区域停车受损,物业公司是否要担责?
8.物业公司能否利用外墙经营广告?
9.物业公司如何面对业主拉横幅维权?
10.物业合同合法终止后,旧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移交,能否以事实服务为由收物管费?
(三)现场互动交流环节。
四、主讲人
向春兰,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及建筑法律事务团队合伙人。
肖挺俊,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及建筑法律事务团队高级项目律师。
黄柳儒,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及建筑法律事务团队项目律师。
五、报名方式
(一)请各会员单位于5月22日前填写《 2017年第一次物业管理法律服务培训讲座报名表》,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协会邮箱:gpmi@163.com,
(二)活动当天,请各会员单位参加人员凭《 2017年第一次物业管理法律服务培训讲座报名表》到签到处签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人数限制:培训讲座总参会人数上限为400人,参会名额先报先得,报满即止。
(三)由于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大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四)本次培训讲座纳入会员积分管理办法计算积分;
(五)为使现场互动交流环节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请有需求的会员填写“需要咨询的问题”预约登记。因名额有限,现场咨询机会先到先得;
(六)为让协会做好下一次物业管理法律服务培训讲座的内容,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填写“学习内容征求意见调查”。
联系人:沈怡萍、余清鹏 电话:020-83642420、020-83642973
附件: 2017年第一次物业管理法律服务培训讲座报名表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17年第一次
物业管理法律服务培训讲座报名表
时间:2017年5月25日(周四) 14:00-17:00
地点:广州越秀区北京路374号广州大厦2楼五羊厅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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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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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现场互动交流环节需要咨询的问题填在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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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征求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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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学习讨论内容有何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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