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17
关于转发《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物业管理企业:
现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深国房〔2008〕2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物业管理企业按通知要求于5月30日前将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报告市国土局。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