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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6-17

关于转发《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物业管理企业:

现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深国房〔20082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物业管理企业按通知要求于530日前将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报告市国土局。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

??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