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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恢复住宅小区停车费政府指导价管理

作者:发布时间:2018-03-08

停车难、停车贵,是大城市普遍存在的难题。这一难题如何化解?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在全国人大分组审议中提出建议,将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陈建华表示,对广州这类住宅小区停车供需关系紧张的超大城市,应该允许住宅小区停放服务收费恢复政府指导价。

关于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及其关系,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就说明,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决定性的作用,但不能望文生义,以为所有的资源都要由市场来配置。显然,在很多场合中,政府并不能缺位,而是有自己的职责。至于到底需要市场配置还是由政府指导,要看怎么做更符合公共利益。

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市场只有在充分自由竞争的前提下,才能起到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这个条件不存在,市场就会“失灵”,起不到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显然,大城市的停车市场,就不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广州机动车保有量约245万辆,住宅类停车位35.3万个。车辆与停车位的比例仅为10.3,大约3辆车才有一个停车位,距离国内大城市平均10.8的比例差距很大。

同样,小区停车服务更有特殊性,在小区里,经营方完全处于准垄断的地位,竞争在小区停车这个问题上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车主基本上没有选择权,不可能把车停在小区之外的地方,只能停在小区里面,否则买车的意义就失去了大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听由市场决定,实际上就是听由经营方决定,他们想收多少钱就能收多少钱。正如陈建华代表所说的,2015年这个政策出台之后,有的小区停车费一夜之间涨了几倍,而车主只能无奈接受。

所以,在市场出现“失灵”的情况下,就该是政府显身手的时候了,毫无疑问,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就应该采取政府指导价。实践也证明,在竞争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如果贸然放开,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乱象。因此,对小区停车费恢复政府指导价,是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必要之举,也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务实之举。

原标题:小区停车费恢复指导价,有现实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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