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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在顺德顺利召开

作者:秘书处发布时间:2018-12-03

2018年1130日下午,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顺德美的万豪酒店3楼南粤宴会B厅举行“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本会当值执行会长李健辉、执行会长黎家河,副会长李卓章、刘忠、吕雨华、梁兵、游和良、曾师、王利敏、张敏、洪毅玲、张洪利、谢娆、连汉才,常务理事王兆春、任登飞、贺林、戴泓、黄翔群、唐莹、陈超明、范学力、车宇、陈宇雄、谢志辉、曾淑贤、吴泽炎、黄立志,监事肖泽斌,秘书长陈绩伟、副秘书长冯书丽以及各副会长、常务理事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李健辉当值执行会长主持

会议现场

应出席常务理事会的人数为80人,实际出席人数为63人,符合协会《章程》“常务理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主持人李健辉

李健辉当值执行会长对到会的各常务理事单位负责人及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本次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紧接着进入会议第一项议程:通报协会第五届《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执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正副监事长反馈意见,审议通过第五届《章程(审议稿)》。李健辉当值执行会长表示:现行的《章程》从20008月制定,至今已经18年,虽历经数届会员(代表)大会小修小改,但依然有不足之处,为适应我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和新要求,对《章程》进行全面和适当修改十分必要,具有重要意义,经过今年6月份的执行会长工作会议一致同意,省物协聘请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团队,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章程(征求意见稿)》之后,召开会长办公会议讨论。本次修订主要对原《章程》中的一些表述和提法进行调整、补充和规范。通过修改,使《章程》既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体现时代性和前瞻性;既保持权威性和指导性,又体现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今年817日,本会举行2018年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通报了《章程(征求意见稿)》修改概况和听取各副会长单位负责人意见;根据会长办公会议的精神,9月4日,本会向执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正副监事长正式发出《关于征求协会章程、规章制度和行业自律管理有关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粤物协通字[2018]32号),截止至930日,本会秘书处收到执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反馈意见表》76份,其中75份对第五届《章程(征求意见稿)》表示同意并无修改意见。最终形成《章程(审议稿)》。

陈绩伟秘书长在补充说明中表示:本会秘书处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及《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对《章程》(征求意见稿)的党建工作部分进行增补最终形成《章程(审议稿)》。经审议,参会人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章程(审议稿)》,将按规定提交理事会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常务理事会与会代表举手表决情况

第二项议程由秘书长陈绩伟通报各市物协(房协)对《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管理专门委员工作规程(试行)》、《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案件办理规则(试行)》和《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失信行为明细表》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自律管理配套文件”)。李健辉当值执行会长进行补充说明,他表示:自国务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起,标志着行业正式进入无证时代,行业在无门槛的情况下,加强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大力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建设,是省物协面临的重要工作。去年12月,在“诚信建设永远在路上论坛”上,省物协站在行业的高度先行先试,发布“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惩戒实施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失信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自律管理系列办法”),着手建立起广东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目的是建立起失信惩戒体系,协会将定期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披露和曝光,使失信者寸步难行。今年810日,本会举行“2018年广东省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市物协(房协)的意见,后以发函形式征集到广州市物协、珠海物协、河源房协、深圳市物业进修学院的书面反馈意见,因此本会提交省行业自律管理专家组对行业自律管理制度配套文件以及对去年128日颁布实施的办法进行再次修订,最终形成自律管理系列办法(2018年修订稿)和自律管理配套文件(审议稿),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经审议, 参会人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本项议案,本会将把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印制成册,并于今年12月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暨服务质量提升年高峰论坛”上正式发布实施。

秘书长陈绩伟

第三项议程由秘书长陈绩伟宣读《关于增补第五届常务理事单位的议案》,经审议,本项议案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增补名单为:1.广州完全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夏冠明;2.广州方圆现代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周煜。

黎家河执行会长

第四项议程由执行会长黎家河宣读“2018年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并通报2018年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验收工作情况,针对明年的省示范项目验收工作,李健辉执行会长进行补充说明:20181128日,本会与省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深圳举行“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研讨会”,着重讨论了省物协未来团体标准发力的立足点,由于今年1月,建设部已经废止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因此本会委托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团体标准”,争取在明年春节前完成制定工作,从明年起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验收工作将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团体标准”进行评分。

第五项议程由黎家河执行会长通报成立省物协党支部的事宜。黎家河执行会长表示: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对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协会的党建工作,本会将按照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党委的有关规定开展党支部筹建工作。

第六项议程,由当值执行会长李健辉介绍12月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暨服务质量提升年”高峰论坛”相关工作,当值执行会长李健辉表示: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国家战略和响应中物协将2018年定义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的倡议,本会计划于12月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暨服务质量提升年”高峰论坛, 邀请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和澳门物业管理业商会的知名专家学者,分享物业管理合作、创新与服务提升,目的是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以更加专业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和服务,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业主对优质物业服务的需求。相关议案得到会议代表一致同意通过。

常务理事会与会代表鼓掌通过相关议案的情况

第七项议程,由当值执行会长李健辉通报陈家发监事长89日《关于监事会向执行会长提出质询和建议的说明》和1126日《“关于召开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通知”的回函》文件的质询内容,针对《章程》修改程序的合规性和监事会落实监督权责质询内容,通报了广东省胜伦律师事务所法律团队撰写的《关于省物协监事长发来的〈关于监事会向执行会长提出质询和建议的说明〉及〈关于召开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通知回函〉的法律分析意见》,以及协会根据胜伦律师事务所法律分析意见起草的《关于对〈关于监事会向执行会长提出质询和建议的说明〉及《<关于召开第五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通知>回函》的答复》。会上由李健辉执行会长宣读了以上文件,并请与会的各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代表分别发表自身看法,执行会长罗小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派珠江管理党委书记出席并转达书面意见,罗小钢在书面回复中表示:“一致同意赞成协会对《章程》修订完善的全部内容,欢迎监事会合理行使监督权,同意以书面形式回复监事长的质询”,各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代表也纷纷发表讲话。常务理事会一致同意以复函的形式回复陈家发监事长的质询。当值执行会长李健辉强调协会是全体会员的家,协会秘书处做好会员的服务工作,各会员单位均可采用恰当的方式,对协会的运作提出改进建议,共同维护协会的利益和正面形象!

与会代表发言

在此次会议上,协会副会长单位代表、常务理事单位代表还围绕省物协未来工作和发展积极献言献策,并希望省物协秘书处会后抓紧落实会议精神,稳步推进下一阶段工作。

最后,由当值执行会李健辉总结发言,他听取大家提出的建议后表示:本次常务理事会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收获颇丰,相信在各执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共同努力下,省物协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工作方式,凝聚力和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为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至此,本次大会的各项议程全部进行完毕,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集体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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