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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小区物管环保规范 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9-11

        小区会所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非高峰期应调整电梯运行的台次和时间。昨日,市质监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节能环保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作为广州市的推荐性联盟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该规范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草拟。规范要求,在室内装修时,小区物管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行为。同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宇内,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7时,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该规范还要求小区物管要定期抄录小区用能计量表读数并汇总分析用能状况。小区会所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电梯运行与维护方面,电梯应并联运行,非高峰期宜调整电梯运行的台次和时间。小区一旦出现管道爆裂等紧急事件,物管接报后应立即报告供水部门,并于25分钟内到位协助处理。

质监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该规范虽然为推荐性规范,但这是广州物管行业的发展方向,明年施行后,在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共同监督下,很多物管都会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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