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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信息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和执业培训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06
 
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国房[2009]25号)和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制定的《广东省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提升物业管理项目经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与深圳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决定在我市开展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考核管理和执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项目经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物业管理项目是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基础和依托。每个物业管理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体现了受托管理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准,也间接反映出一个地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水平。项目经理是每个物业管理项目日常服务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责任人。要提高我市物业项目管理水平和物业管理行业整体管理服务水平,亟需建立实施物业项目经理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培养和造就一批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二、建立健全项目经理管理制度和项目经理执业信用档案
     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物业项目经理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加强对项目经理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一)严格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凡在我市范围内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人员,必须持有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一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项目经理应通过统一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执业证书》。
    (二)项目经理的动态管理。由市物业管理协会建立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名册。持有《执业证书》者,列入项目经理名册,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经理名册在物业协会、各区建设(住宅)局网站及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接受监督。
    (三)建立后备项目经理人才库。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骨干通过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一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者,列入市物业协会建立的后备项目经理人才库。人才库名册在物业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供各物业服务企业优先选聘。
    (四)完善项目经理执业信用档案和管理系统。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建立项目经理执业信用档案,将项目经理的服务业绩与不良行为在执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项目经理执业信用档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组成部分,向行业和社会公开,形成公平、公正的监督机制。
三、建立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的长效机制
    凡在我市范围内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应参加在岗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在岗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实行动态管理、复检验证制度,持《执业证书》的人员每两年内应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和复检验证。
为扩大项目经理的人才储备,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骨干,可参加后备项目经理管理技能培训。后备项目经理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资格证书》。持有《资格证书》且被物业服务企业聘任为项目经理者,经过规定课程的继续教育并考核合格,可换发《执业证书》。
深圳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作为指定培训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在岗和后备物业项目经理的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工作的具体安排见《深圳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实施办法》(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一:深圳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实施办法2.doc
     附件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报名表1.doc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
                                                       深圳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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