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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广东省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班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30

327,首期广东省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班在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深圳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开班,广东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杜挺处长、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许建华会长、肖建章常务副秘书长、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陈捷茂处长、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李加林会长、曹阳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以及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周心怡主任和陈智勇副主任出席了开班仪式。

 

 

 

 

 

 

 

项目经理(管理处主任)执业技能培训是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房函〔2008332号)和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制定的《关于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而开展的,其目的是建立实施项目经理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培养和造就一批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全面提高项目经理的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项目经理培训分在岗项目经理和后备项目经理两种。在岗项目经理须参加在岗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一颁发《广东省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持证上岗,持有该证书的人员每两年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和复检验证。后备项目经理是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骨干通过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一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如被物业服务企业聘任为项目经理,经过规定课程的继续教育并考核合格,可换发《执业证书》。今后,凡在广东省范围内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人员,必须持有《执业证书》。

 

随着对项目经理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的加强,将会进一步提升项目经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行业的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作为项目经理执业技能的指定培训机构,全国房地产业深圳培训中心随后将在广东省各地陆续举办项目经理培训班。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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