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部门经理)岗位培训班圆满结业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04
3月23-28日,深圳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即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与省、市物业管理协会共同举办“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部门经理)岗位培训班”正式结业,参加培训学员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及各物业管理项目服务机构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主管和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参加物业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首期参加培训人员达90余人。
据悉,根据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建设厅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省物协培字[2008]2号)要求,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决定从
“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部门经理)岗位培训班”培训课程包括《物业管理知识与技能》(考试课)和《管理学相关知识与技能》(考核课)。培训班结束时,由培训中心会同省协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统一考试。学员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加盖钢印的《广东省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部门经理)岗位资格证书》,全省通用。同时,由原建设部颁发的部门经理《岗位证书》,经过复检验证,继续教育,由市物协和我中心共同签章后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