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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标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评价规范》(送审稿)评审会在穗召开

作者:秘书处发布时间:2023-07-07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编制物业服务标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202377日,团体标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评价规范》(送审稿)评审会在穗隆重举行,该标准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提出并主导起草。

会议现场

评审专家组由来自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伍珂、广州市意诚房地产物业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谢凯、时代东康城市服务(广州)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王钰、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工程师王利敏、广州盛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邱彩花在内的5位专家组成。出席本次评审会还包括:广州市标准化协会部长方海燕、陈巧红;广东省物协秘书处顾问陈绩伟、副秘书长朱瑞平,广东省物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梁雪丹、委员李曼、周寒,广州市意诚房地产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总监邓玉茹;本次评审会由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信息中心主任伍珂担任评审专家组组长并主持。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信息中心主任伍珂

评审专家组专家们听取了起草单位广东省物协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标准编制内容和格式进行了逐条审查,会议期间,评审专家组专家们围绕标准编写的规范性、标准的适用范围、实施对象及技术要素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专家们对送审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谨、科学的合理化建议,对不同意见开展交流、讨论,并逐一达成共识,完善了标准送审稿大纲的各级指标,让上述团体标准更具时代性、实用性、兼容性,为广东省物协贯彻国家标准化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评审专家谢凯

评审专家王钰

评审专家王利敏

评审专家邱彩花


广东省物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梁雪丹

广东省物协秘书处顾问陈绩伟

经讨论,评审专家组5位专家一致认为,团体标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评价规范》的制定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起草单位广东省物协充分考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特点与现状,进行了全面调研,结合工作实践和相关管理要求,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并进行汇总处理,制定程序符合要求。

二、该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 1.1的要求,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评价要求、评价流程,适用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评价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促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评价规范化,为打造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提供评价依据,具有积极意义。

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评审。建议起草单位广东省物协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确认后,按相关程序报批。专家评审会圆满结束。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