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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02

中物协函[2011]7

关于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8号),正式向社会公布了考试合格标准,并就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至此,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去年,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对参加首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表现出极高的热情。据资格考试考务主管部门统计,全国共有56000余人报名参考,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到49000余人,参考比例高达88%,在2010年度各类全国性资格考试中名列前茅。这得益于各地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对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重视与组织,也反映了从业人员对早日获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急迫心情。首次资格考试工作的开展,对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法规政策、梳理管理思路、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对行业学习氛围的形成,职业队伍的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和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的规定,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17日和18日举行。我会提醒各地物业管理协会和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本年度考试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周期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六条规定“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因此,本年度资格考试对于在2010年度资格考试中已经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尤为重要,请考生互相提醒,积极做好报考和备考相关工作。

二、关于备考方法和方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重对考生专业能力的考核与测试,考试试题既突出重点又考虑专业知识覆盖面,考生在备考中应紧扣考试大纲,结合参考教材逐章逐节进行系统学习,深入领会和掌握要点,切忌盲目压题和猜题。各单位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应考人员交流学习经验和讨论复习方法;也可请2010年度考试成绩较为优秀的考生介绍备考的有关经验,从而营造良好的应试备考氛围,以提高应考人员的学习效果。

三、关于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

本年度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和《中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在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之后颁发,我会已将吸纳了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的《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再版印刷。根据修改后的考试大纲,我会对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相关内容作了相应补充和修改,相关内容可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www.ecpmi.org.cn)免费下载。考生若需购买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也可登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查询当地的销售信息。

四、关于考前培训机构

当前,各地举办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的培训机构数量众多,培训质量良莠不齐。个别培训机构以所谓“官方指定”、“保过班”“精准压题”等招揽误导考生,兜售各类模拟试题,并实行高额收费。从去年的结果看,其对考试成绩及其他事项的承诺在考后都无法兑现,使考生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我会建议各单位吸取教训,选择教学水平高,师资力量强,具有培训资格和良好声誉的专业培训机构,以获取较好的培训效果。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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