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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清退部分会员单位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9

关于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清退
部分会员单位的公告



各会员单位:

为严肃协会组织纪律,保证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会员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经研究决定:

广东田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5家会员单位(名单附后)因欠缴会费且经多次催缴未予清缴,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本协会会员单位资格,现予以公告。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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