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清退部分会员单位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9
关于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清退
部分会员单位的公告
各会员单位:
为严肃协会组织纪律,保证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会员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经研究决定:
广东田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5家会员单位(名单附后)因欠缴会费且经多次催缴未予清缴,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本协会会员单位资格,现予以公告。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