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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项目

关于对创建省和国家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进行复验方案的几点说明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7-11

 

 

 

 

关于对创建省和国家物业管理优秀、

示范项目进行复验方案的几点说明

 

一、现状分析

据统计,从1995年至2004年,全省物业管理共创国家优秀项目92个,国家示范项目249个,省优示范项目510个。合计为851个项目,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城市。

为贯彻建房字[1995]120号文件关于全国优秀项目每三年进行一次复验的规定,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拟对1995年至2004年创建的851个省、国家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进行复验。但由于从首次开展创建至今,时隔12年之久。这期间,原项目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项目负责人易人、房屋损旧、设备设施老化、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推陈出新,不断完善、就连周边社区的环境也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一言以弊之,原优秀、示范项目如果仍然采用当初考评标准进行复验,不是实事求是的作风。在变化了的情况下,在进行中可能会出现下列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按当初的标准、方式和考评的深度、广度进行复验优秀示范项目,很可能有一半以上,甚至三分之二的项目不合格;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将不便于本协会以后工作的开展。

第二种情况:复检的标准不变,但在形式上是走马观花地转一圈,敷衍了事,没动真格的,结果使得问题没有看到,缺点没有说到,差距没有找到,复验与不复验没有什么两样。人家就会说,省物协不作为,不干事。

第三种情况:为了使优秀示范项目在复验中过关,把原标准降低一些。但是,这个事好做不好说,降低标准不好听。而且本协会的形象也会打折扣,同样不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二、初步方案

针对上述分析的情况,并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初步拟了一个复验的方案,以供领导参考。

从分析看,我们应该把复检的重点放在优秀示范项目的软件上。软件的复验主要包括: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专用基金的缴纳、保管与使用;环境与绿化管理;员工的合同与社保;社区文化与和谐建设;业主与业委会的评价;企业是否盈利;管理费收缴情况及是否公开;物业管理合同及资质的使用和年审情况等。

三、复验原则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获省和国家优秀、示范项目的发展情况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成绩和主流应予以肯定。除个别管理水平严重下降、管理混乱、大多数业主意见很大、没有起到优秀、示范项目应有的表率作用,反而因为挂牌而影响了行业的形象的项目坚决予以摘牌外,绝大多数项目如果软件符合标准要求,且硬件的管理、维护上又无明显严重的问题,应保留挂牌。对于既要挂牌,又有明显问题的项目,可以通过由省协会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加以解决。并建议在附言前,办一个由复验小组人员参加的简短培训班,以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重点和做法。

以上情况,仅供领导参考。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OO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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